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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2025年度拉萨市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6 12:38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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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统筹整合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激发全市科技创新内生动力,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记录;申报企业与合作科技服务机构不存在隶属、共建、产权关联等利益关联关系。

二、支持范围

(一)补助范围。支持企业面向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采购科技服务,涵盖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服务类别。

(二)不予补助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开展的法定检测、强制检测项目,不予纳入补助范围;同一服务项目已享受各级财政同类专项扶持政策的,不予重复补助。

(三)时间要求。本次申报补助的科技服务费用,收支发生时间须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以有效发票及银行收付凭证开具时间为准。

三、补助标准

(一)单项补助比例。企业申请创新券补助额度,不超过单项购买科技服务实际支出金额的50%

(二)年度最高限额。单户符合申报条件企业,2025年度科技创业创新券补助申领总额上限为5万元。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服务需求依规申报,严控申报额度,超额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拉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科技服务合作合同、费用发票、银行收付凭证及项目相关佐证资料。

以上材料统一采用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期间须同步提供原件,供企业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核验。

五、申报流程

企业按要求备齐全套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属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于受理截止时限前,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指定受理窗口。

由拉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材料形式审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核评估工作。

六、申报时限

本批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530日至630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集中收取,受理后不再接受补充、修改材料。

七、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F1-F4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91-63207520891-6320640

附件:1.拉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6526

责任编辑:贡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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