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创新主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指南范围
1.科技重大专项:聚焦数字经济、文化旅游、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等四大产业领域,开展集成式协同攻关。
2.重点研发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鼓励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
3.决策咨询专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需求,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包括产业发展研究、经济形势分析、社会问题调查等。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法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较完善的科研条件、科研设备和相对集中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条件的实验用房用地。
2.在拉萨注册1年以上的从事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从事科研活动的其他单位(法人),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黑名单记录。
5.每个项目除牵头单位外,其他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若超过,请说明)。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6.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对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有关信息进行审查。
7.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求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与自筹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配套。
(二)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可适度放宽),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公务员除外)。
2.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或参与市本级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负责人当前应无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5.鼓励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引进人才、企业科研人员申报或参与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符合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申报的项目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4.申报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申报书,提供完整的附件材料,完备项目申报法定签章手续,及时报送主管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2.推荐要求:一是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或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二是在拉央国企、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由本单位负责审核推荐;三是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审核推荐;四是市辖医院(公立、民办)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审核推荐;五是市内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六是区外牵头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至少联合1家市内创新主体(决策咨询专题项目除外),并由排序第一的市内创新主体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3.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合格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填写2025年度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于市科技局指定项目受理处。不受理未获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
4.各推荐单位应从申报单位的科研能力与制度健全情况,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方面进行审核。
5.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及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按附件6填写,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按附件7填写)。
(二)其它材料或证明
1.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证明等。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应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明确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协议中应由所有联合申报单位盖章,项目及课题负责人签字、签署时间。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和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8:00时止,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方式:书面纸质材料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4年8月20日-28日期间(周末除外)集中递交到拉萨市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同时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推荐汇总表)扫描件PDF(必须与递交的书面纸质材料一致)发送到邮箱:18008982001@163.com。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综合咨询部门:市科技局规划财务与监督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超,0891-6952856
农业科技咨询部门: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朗旺姆,0891-6320640
工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咨询部门: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久曲珍,0891-6320663
科学普及领域咨询部门:拉萨市科协综合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巴桑顿珠,0891-6320751
项目受理单位:拉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多,0891-6320752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8日
责任编辑: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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