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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10-13 19:59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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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拉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创新创业资源、推动成果转化的重要创新创业载体。近年来,我市持续培育和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双创载体数量稳步增长,有效补齐了全市创新创业平台短板。但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孵化器存在重挂牌认定、轻运营服务、重场地建设、轻企业培育的问题,部分载体服务内容单一、孵化能力薄弱、在孵企业培育成效不明显,载体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为进一步强化孵化器动态监管和绩效导向,改变“重认定、弱监管、无考核”的管理现状,建立以服务能力、培育成效、创新贡献为核心的量化考核机制,倒逼各类孵化器规范运营、提升服务、做实孵化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双创载体集聚资源、培育企业、赋能创新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绩效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全面规范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结果运用。一是明确考核组织方式,由市科技局牵头统筹,按照年度开展常态化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实绩导向的原则开展考评工作。二是细化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围绕载体运营规范性、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在孵企业培育质量、创新成果产出、社会经济效益、安全生产管理等核心维度设置量化评分指标。三是建立加减分和负面清单机制,对获得上级表彰、成功培育高企、孵化企业成长成效突出的予以加分;对运营停滞、服务缺位、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孵化器资格。四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孵化器年度补助资金发放、资格保留、评优推荐、动态清退的核心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提升。通过常态化绩效考评,督促孵化器补齐服务短板、完善孵化功能、提升培育质效,持续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小微企业,助力全市科技创新和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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