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一、出台背景
中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市场主体,是我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后备力量。长期以来,我市缺乏统一规范的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培育体系,大量具备创新能力、拥有自主技术、开展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未能纳入科技培育体系,无法精准享受配套扶持政策,存在创新主体底数不清、培育链条不畅、扶持精准度不高的问题。为精准摸排、识别、培育本土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培育机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储备培育、梯度成长、高企升级”的全链条培育体系,全面夯实全市科技创新市场主体根基,扩大科技企业存量、提升科技企业增量,制定本暂行认定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培育、监管、退出全流程工作规范。一是细化认定准入标准,从企业注册属地、经营年限、产业领域、研发投入占比、科技人员结构、知识产权储备、主营业务创新属性等方面划定硬性认定条件,严把认定质量关口,确保入库企业真实具备创新能力。二是规范分级认定流程,建立企业自主申报、县区主管部门初审、市级专家评审、集中公示、正式认定入库的标准化流程,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建立动态培育管理机制,对已认定入库企业实行常态化跟踪监测,动态掌握企业经营发展、研发创新、成果产出情况。四是健全退出清退机制,对经营异常、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时清理出库,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主体质量真实可靠。
三、核心作用
通过规范化认定管理,全面摸清我市中小微创新企业底数,建立常态化培育台账,构建梯次接续、动态更新的科技企业培育体系。持续引导中小微企业深耕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积累知识产权,源源不断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储备优质后备资源,全面夯实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根基。
责任编辑: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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