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履职依据 / 政策解读

《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10-13 19:56
来源:市科技局
访问量:
【大中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数量逐年增加,项目覆盖领域不断拓宽,涵盖农牧业科技、民生科技、高新技术推广、社会发展等多个重点领域。在以往项目管理工作中,工作重心多集中在项目申报受理、专家评审、立项批复等前端环节,对项目立项后的日常实施、进度管控、经费执行、现场督导、中期核查等过程性监管较为薄弱。部分项目存在实施进度滞后、研究内容随意调整、经费支出不规范、到期无法按期验收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级科技项目实施质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切实解决“重立项、轻过程、弱监管”的管理短板,进一步规范全市科技计划项目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压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主管单位监管责任、业务科室督导责任,堵塞项目实施管理漏洞,防范科研失信风险,保障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结合拉萨市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作为市级科技项目常态化过程监管的专项配套制度。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专门针对科技项目立项之后、验收之前的全过程实施管理,是项目精细化管控的核心制度。一是明确常态化进度管理要求,规定项目承担单位需严格按照立项合同书约定内容推进研究任务,按时报送年度执行报告、阶段性成果材料,全面如实反映项目进度、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二是规范中期评估核查机制,对执行周期一年以上的项目,统一开展中期检查,重点核查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存在的风险隐患,对进度滞后项目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细化项目变更调整管理,明确项目负责人变更、研究内容调整、实施周期延期、合作单位变更等各类情形的适用条件和报批流程,杜绝项目随意变更、擅自调整研究方向。四是健全过程监督与诚信管理,对项目执行不力、瞒报虚报、违规使用资金、无故拖延结题等违规行为建立台账记录,纳入科研诚信管理,为后续项目立项、资金支持、评优推荐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晋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