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拉萨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智化保护、活态传承与融合创新示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流程,保障项目招标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单位现就该项目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智化保护、活态传承与融合创新示范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非遗保护类文化数智化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拉萨市22项国家级非遗项目高精度数字化采集、标准化建档、非遗数字资源管理平台开发、AI辅助修复、全媒体内容制作、数据资产确权与入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对接等。项目资金来源为北京市对口支援拉萨市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比选数量:本次仅为本项目比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不建立年度备选库、不滚动入库。
服务周期: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部完成、资料归档备案完毕止。
二、代理服务工作内容
中选代理机构全权负责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包括:
1.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梳理招标流程、合规要点;
2.编制、审核、修订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补遗答疑文件;
3.在官方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完成公告发布、公示、信息备案;
4.负责投标报名答疑、资格核查、专家抽取、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
5.出具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发放中标通知书;
6.协助甲方完成合同签订、资料整理、归档、监管部门备查资料报送;
7.全程处理项目招投标质疑、咨询答复及相关配合工作;
8.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本项目招标相关全部配套工作。
三、参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1.主体资格: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
2.备案要求:已在本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机构名录备案,具备合法开展政府采购及服务类项目代理资格。
3.人员要求:拥有固定专职从业团队,具备熟悉文化传承、信息化、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采购业务的专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招标代理采购从业经验。
4.信用要求: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需提供公告期内官网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5.业绩要求:近3年具备本地政府单位文化传承、非遗保护、信息化服务或其他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公示佐证)。
6.场地要求: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及满足评审场地需求。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代理业务。
四、报名及资料递交要求
公告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地点:拉萨市科技局科研条件科。
递交形式:纸质资料一式贰份(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盖章,现场递交,不接收邮寄、电子版单独报送。
报名需提交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社保记录;
3.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备案截图;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资质、社保证明;
5.近3年文化传承、非遗保护、信息化服务或其他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7.本项目专项代理服务方案、进度保障措施、服务承诺;
8.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按国家收费标准自主填报下浮比例)。
五、比选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综合评分择优比选法(100分制),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
1.企业综合实力(15分)
2.近三年业绩(18分)
3.团队人员配置及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17分)
4.本项目专项服务方案、进度保障(40分)
5.信誉(10分)
评审小组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第一中选候选单位。
六、公示及合同签订
1.评审结束后,比选候选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代理机构;
2.确定代理机构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下发中选通知书,限期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仅针对本单次项目,不作为后续项目委托依据;
2.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报名、资料编制、参与评审产生的一切费用;
3.所有参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参选资格,列入黑名单;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含于投标报价,不在援藏资金及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之外另行主张;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拉萨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拉萨市科技局
联系人:四朗旺姆
联系电话:18076901100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楼7楼西侧)
附件:评分办法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
比选代理机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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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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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综合实力 |
15分 |
具备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具备开标室、评标室等及相关设备,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15分。(需要提供:1、自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房屋提供房屋租赁合同;2、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提供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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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三年业绩 |
18分 |
提供近三年同类文化传承、非遗保护、信息化服务或其他服务类项目代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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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队人员配置及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 |
17分 |
具备政府采购业务的专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每提供1人得3分,最高得15分。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近三个月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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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项目专项服务方案、进度保障措施、服务承诺 |
40分 |
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为本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项服务方案、进度保障措施。专项方案措施合理得40分、专项方案措施较为合同得20分,专项方案不合理得10分,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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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誉 |
10分 |
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无不良信誉的得10分,有1次行政处罚得5分,1次(不含1次)以上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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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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