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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7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3 12:09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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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创新主体: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7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课题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课题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

2.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财务状况良好。

3.课题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失信行为记录。

4.课题的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若超过,请说明)。课题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不得挂名。

5.课题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对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的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课题申请人(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课题。

2.课题负责人同时主持或参与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3.课题负责人当前应当无逾期未验收的拉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限制申报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课题。

4.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包含诚信承诺书、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其它材料或证明

1.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2.课题负责人资历证明(必须提供身份、学历证书)。

3.企业牵头申报的应提供企业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明确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5.其他能证明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科研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三、推荐要求

1.申报课题必须有推荐单位。市辖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由本单位或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辖范围内的企业牵头申报的由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辖范围外的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必须与市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由参与单位负责按上述原则推荐。

2.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单位的研究能力、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盖章。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方式: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后,递交到拉萨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市政府717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为PDF发送至邮箱:lskjgck@163.com。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91-6952856

附件:

1.2027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课题申报指南

2.申报课题申报书(模板)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3日

责任编辑: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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