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反馈意见,我局针对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编制工作中暴露出的制度短板开展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全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整改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抽查发现,我局在过往科技专项申报指南制定过程中,存在两类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倾向性问题:一是设置经营地域类准入门槛,以注册地、本地注册年限等条件限定申报主体范围,客观上对外地市场主体形成排斥限制;二是设置指定渠道前置审核要求,将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作为项目申报受理的必备条件,增设不合理申报前置要件。为防范今后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我局聚焦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全流程,从制度层面落实整改,优化科技项目申报规则:
一是规范申报主体准入条件。今后编制各类科技专项申报指南时,严禁以注册地、本地经营年限等地域条件设置申报准入门槛,区内外符合科研能力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平等参与项目申报。
二是优化项目申报受理流程。取消原申报指南中区外申报主体须由拉萨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门槛限制。区内市场主体仍按原有渠道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正常推荐申报;区外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可直接由其自身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推荐报送程序参与项目申报。通过调整申报受理规则,破除地域层面不合理申报壁垒,保障区内外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能够平等参与我市科技专项竞争申报,切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要求。
三是健全政策审查内控机制。完善科技政策、项目指南起草、审查工作流程,在各类申报指南起草阶段同步开展公平竞争风险评估,落实前置审查要求,强化业务人员公平竞争合规培训,梳理科技项目领域负面清单,从源头上防范出现限定经营地域、设置不合理申报前置条件等问题。
四是强化常态化自查自纠。把公平竞争审查执行情况纳入政策立改废常态化管理,定期对本局出台的科技扶持政策、专项申报指南开展复盘自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我市科技项目竞争。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通告。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晋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