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现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要求,请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做好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事宜。
具体通知要求见链接:http://sti.xizang.gov.cn/xxgk/tzgg/202503/t20250318_467784.html
(联系人:四朗旺姆 联系电话:0891-6320640)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4日
责任编辑: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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