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名及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调研摸底,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2022年通过认定目前已到3年复审年限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并加强申报指导工作,督促各相关企业于6月10日前由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F11-F14)。
具体通知要求见链接:http://sti.xizang.gov.cn/xxgk/tzgg/202503/t20250318_467785.html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四朗旺姆 联系电话:0891-6320640)
责任编辑: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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