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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条件与科研诚信科

发布时间:2025-01-01 16:41
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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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科技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农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科研条件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承担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规划相关工作。指导县(区)、市属功能园区科技创新和科技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组织推进市级实验室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服务保障自治区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保障青藏高原综合考察等国家、自治区在拉萨市实施的重大战略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承担“三区”科技人才、大学生科技专干、科技特派员等服务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科技人才交流合作,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根据权限负责引进国外智力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科技领域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统筹推进科技援藏与科技合作,推动与市内(外)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提出并组织实施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的建议,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组织拟订科技伦理重要规范和制度。承担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编辑:柔协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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