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经发局:
为积极推进“两创示范”工作,壮大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小企业质量和效应,根据《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第三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办法》要求,请申请认定的企业填写《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装订交至所在地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经发局进行初审。
二、各县(区)科技局和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经发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收集、审核盖章,征求同级财税和工信部门意见后,统一报送到市科技局政策成果科。
三、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不设申报数量限制。请各县(区)、经开区、柳捂新区、文创园区、空港新区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把关,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申报材料,真正把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推荐上来。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四、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工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予以认定。对经认定的企业颁发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和铜牌,并在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培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的,可直接填写《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表》,不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地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经发局初审后,直接报送拉萨市科学技术局备案。
报送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69号市政府办公楼七楼西侧
联系人:奉旭 联系电话:0891-6320663
附件:1.《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表》
2.《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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