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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科技局智能问答系统

发布时间:2018-03-06 11:15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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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请问科技局电话是多少?

  答:0891-6323130

2.:请问科技局地址在哪里?

  答: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市政府大楼7楼西侧

3.问:请问申报拉萨市重点科技项目计划有什么要求?

  答:(一)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凡在我市注册,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具有资质和能力的农牧民合作社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也可与区直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三)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科技园区(基地)、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申报项目。

4.问:请问申报拉萨市重点科技项目计划程序是什么?

  答:(一)拉萨市科技局统一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发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请单位按照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三)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直、市直企业通过上所在在地市科技主管单位审核申报,市直事业单位直接向我局申报。其他部门均通过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申报。

5.问:请问申报拉萨市重点科技项目计划需要什么材料?

  答:(一)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必须填报相应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重大项目必须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申报材料还必须包括申报单位(尤指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

(三)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同A4纸质材料一同报送,项目推荐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送。

(四)材料装订要求。申报项目材料要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主持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查新报告或专利检索报告合作协议。

6.问:申报拉萨市重点科技项目计划我应该咨询哪个科室?

  答:工业类咨询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电话:0891-6320663)

      农业类咨询农村科技科(电话:0891-6320640)

7.问:如何申请入驻拉萨科技众创空间?

  答:提交申请(符合科技型企业)→空间初审→评审组评审→可行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正式入驻

自然人要提供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小微企业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商业)计划书、企业财务报表、法人代表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8.问:请问拉萨市科学技术奖的奖项设置有哪些?

  答:市科学技术奖分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产学研合作奖三类。

科学技术进步奖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产学研合作奖不分等级。9.问: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可以授予那些科技工作者?

  答: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可以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工作者。

(一)围绕拉萨发展实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着贡献的;

(二)结合拉萨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10.问: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的条件有哪些?

   答:科学技术进步奖以项目为载体,授予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以及重大工程等方面作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

(一)技术发明项目中,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二)技术开发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系统、资源品种及其应用推广。

(三)社会公益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

(四)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项目,并产生重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11.问:请问科学技术进步奖单项项目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实行限额是多少?

  答:特等奖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6个;一等奖不超过8人,单位不超过5个;二等奖不超过6人,单位不超过4个;三等奖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3个。其中技术发明类项目,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综合性重大技术发明的候选人数超过规定的,须提出充分理由。

12.问:请问市科学技术奖多久评选一次?

  答:市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13.问:请问市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数量是多少?

  答:市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数量,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可以空缺。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不超过2项,可以空缺;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不超过5项;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不超过15项;

(五)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不超过20项;

(六)产学研合作奖不超过10项。

14.问:拉萨市科技奖的奖金设置情况是怎样的?

  答:市科学技术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50万元,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分别为:特等奖200万元,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10万元。

产学研合作奖奖金为5万元。

奖励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列支。

15.问:请问我对市科学技术奖有异议怎么办?

  答: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后30天内为异议期,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文件,不受理匿名异议。无异议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16.问:请问拉萨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的对象是那些?

  答:资助对象:专利第一申请(专利权)人,此第一申请(专利权)人为拉萨市行政辖区内的法人以及经常居住地在拉萨市行政辖区的个人,申报并获得授权的各类专利申请。

奖励对象:获得专利授权且第一专利权人为拉萨市行政辖区内的法人以及经常居住地在拉萨市行政辖区的个人;在专利工作中成绩显著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17.问:请问申请专利资助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

  答:(一)国内专利申请资助范围内:国内专利申请费用、代理费用、实质审查费用和年费等。资助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各类专利资助标准如下:

1、发明专利每项资助50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资助20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资助1000元。

(二)国际专利申请每件资助8000元。

(三)同一企业一年内资助的外观设计专利个数不能超过10项,同一个人一年内资助的外观设计专利数不超过5项。

18.问:请问申请专利奖励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

  答:(一)当年专利授权总量在本市排名第一且发明专利授权超过5项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二)同一年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超过5项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获中国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万元;

(四)获国际授权的专利每件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获授权的只奖励一次。

19.问:请问申请专利资助和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资助的专利申请或申请奖励的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申请权属或专利权属明确;

(二)共同专利申请(专利权)人中的第一申请(专利

权)人为前款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三)申请专利奖励属职务发明的,所在单位须按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

(四)直接申请外国专利的须获得相关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以申请进入国际阶段为准。

20.问:请问申请专利资助和专利奖励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拉萨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资金申报表》纸件两份及电子版;

(二)国内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要求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专利申请(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了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专利申请(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原件备查);

(五)专利申请(专利权)人为二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申请)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六)获中国专利奖的须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和奖励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国际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须提供以下资料:

1、直接申请外国专利的,提供国际专利组织或相关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权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采取PCT方式申请国外专利的,提供国际受理单位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以上原件备查)。

21.问:请问申请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必须是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应是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有二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四)企业经营者应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科技创新。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包括聘用和有合作协议的科技人员在内,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2%以上。

(六)企业的专利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技术性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七)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2.问:请问企业申请认定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1、如实填写《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

2、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份;

3、有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4、有关的技术储备(专利、科技成果、专营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各一份;

5、企业法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简历各一份;

6、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学历证明复印件;

7、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

23.问:请问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资金奖励。对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企业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资金奖励。

项目扶持。对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科技项目,市级科技计划给予重点考虑支持。同时,支持其申报国家和自治区中小企业扶持等资金。

金融支持。对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担保贷款时给予重点支持,在贷款贴息时优先支持,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24.问:申请认定工程技术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认定工程技术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是在本市注册或在拉萨辖区内的法人单位,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行业龙头企业申请工程技术中心,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出资成立公司法人申请工程技术中心的,予以优先认定。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建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各方权责。

(二)符合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拉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三)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支数量适当、水平较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实施队伍;拥有较强的组织机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四)具备相对固定的、集中的场所、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比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服务的能力。

(五)能为工程技术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

(六)对于新成立的工程技术中心,主要考察其研究开发方向、人才队伍、硬件建设、运行管理、科研开发计划等条件因素。

25.问:请问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答:市科技局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审批一个”和“支持产学研合作共建”的原则,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组建工程技术中心,且同一领域只支持1个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程序如下:

(一)依托单位填写《拉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二)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考核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三)市科技局根据评审意见,审核并认定工程技术中心。

责任编辑: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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