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拉萨市科技型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拉科发﹝2020﹞23号),启动了2020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备案工作。对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给与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备案,同时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
1.在本市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且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等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重视科技创新。
2.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3.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2%以上。
4.专利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span>
5.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截止目前,我局已开展了四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备案工作,共计认定备案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71家,兑现奖励资金共计710万元。
责任编辑: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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